把本篇文章推到 |
中央通訊社
學校營養午餐餐桶送收究竟要由學生或廚工負責,引發爭議。台中市教師會今天舉辦公聽會討論後決議,籲請各級學校與午餐供應商簽約時,應明訂由廠商負責餐桶的送收與搬運。
學校營養午餐餐桶究竟要由學生抬送或由廠商指派廚工負責,近來引發爭議,台中市教師會上午在台中市議會召開公聽會討論,與會的市議員沈佑蓮、劉士州及台中市中華國小家長會長林名家等人認為,為避免學生在送收過程中發生危險,應由廠商負責。
台中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,台中市教育處有明文規定餐桶送收應由廠商或廚工負責,但經調查台中市50所國小中,有41所國小是由廚工將餐桶送到教室,但餐桶回收則只有2所學校是由廚工負責。
張旭政指出,其實,由廚工負責送收餐桶,每月廠商約增加成本新台幣7000元,而現在教師也須繳午餐費,以全校約30班來算,增收的午餐費就有2萬多元,足以負擔增加的成本。
沈佑蓮及劉士州表示,餐桶收送應回歸制度面,學校與廠商簽約時,應該按照遊戲規則,等新的議會開議後,將向教育主管單位反映,回歸體制面。
林名家指出,中華國小原本也是由學生負責收送餐桶,但因有學生因而受傷,經過家長、學校及廠商進行溝通後,在合約中明訂由廠商負責,家長也得以放心。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cna.com.tw/ShowNews/Detail.aspx?pNewsID=201012160115